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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条件:
1. 国内外道教协会、国内外知名宫观、国内外道医相关机构或者国内外愿意和正在从事道医相关的企业。 2. 道教协会和宫观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教职人员,道医相关机构和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传度或者冠巾人员。 3. 应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不良社会反应; 4.具备优秀的组织活动能力,能够为协会的发展和推广方面提供动力。 5. 积极协助协会秘书处开展工作
1. 国内外道教协会、国内外宫观、国内外道医相关机构或者国内外愿意和正在从事道医相关的企业。 2. 道教协会和宫观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教职人员,道医相关机构和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传度或者冠巾人员。 3. 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无不良社会反应; 4.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模范执行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积极配合协会秘书处的工作
1. 国内外道教协会、国内外宫观、国内外道医相关机构或者国内外愿意和正在从事道医相关的企业。 2.道教协会和宫观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教职人员,道医相关机构和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传度或者冠巾人员。 3. 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不良社会反应; 4.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培训或养生基地: 1. 国内外道教协会、国内外知名宫观、国内外道医相关机构或者国内外愿意和正在从事道医相关的企业。 2. 主营业务为从事道教医学相关培训活动或养生活动的或从事保健服务等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培训基地或养生基地。 3. 拥护本协会章程并接受本协会的行业管理与协调,自愿加入本协会 4.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不良社会反应; 4. 积极配合协会组织的下发的任务及活动
单位会员入会程序 1. 仔细阅读中国道医协会入会须知,并与中国道医协会及时取得联系,对入会事宜进行沟通。 2. 按入会级别下载会员申请表。 3. 填写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资料: 道教协会的执照 宫观的宗教活动场所证 负责人相关证件 营业执照 单位简介(用于宣传,请提供电子版,非扫描件) 4. 经协会研究讨论通过,将同意入会的通知函发给申请入会单位。 5. 申请入会单位收到函后,将相应的会员费在规定时间内打入协会指定帐号中。协会在收到会费和铜牌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入会单位颁发铜牌及授权证书,同时会员待遇正式生效。
会员享有的权利 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享有本会提供的咨询服务 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优先参加本会活动、服务 对本会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听证、陈述、申诉的权利 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会员享有的权利参见《协会章程》
会员应尽的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和行业法规 执行本会的决议 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按规定向本会提供有关资料 按规定缴纳会费和咨询服务管理费 服从本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本会的检查 协调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会员履行的义务参见《协会章程》
各分支机构服务说明 仔细阅读协会章程与加入会员有关规定,了解协会基本情况及会员权利与义务。 根据各分支机构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自己所希望取得的会员资格,填写相应级别表格。 为保证协会与各分支机构信息往来的快捷顺畅,各分支机构可指派一至两名联系人与协会保持联络,并详细填写联系方式,如手机、微信、邮箱等(可在备注栏或附纸填写)。 协会与会员的联系实行联系人专职负责制,联系人有责任将协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向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转达,离岗时各分支机构须委派其他专人负责,以免出现信息疏漏,影响各分支机构整体利益。 各分支机构迁址或发生人员变动,务必及时通知协会,以保证信息畅通。 各分支机构名称变更,须向协会书面提出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 各分支机构如希望通过协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须提前提交书面报告,协会将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提出建议或转达需求;如需要协会支持或联合组织活动,请提前三十天提交申请,各分支机构的申请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得到反馈。 加入会员后,若有多次投诉经核实无误,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开曝光的,协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各分支机构遇有重大活动邀请协会或部门领导出席的,请提前递交邀请函,并写明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
会员注册登记细则: 为加强以会员为本的组织体制建设,做好会员的登记与服务工作,根据协会《章程》制订本细则;细则是对《章程》第三章的具体补充。 一、培训或养生基地 1.自愿加入本协会并遵守本协会章程以及行规行约; (2)国内外宫观 (3)国内外从事道教、道医相关机构及单位; (3) 合法的道教、道医机构或单位。
1.国内外道教协会、国内外宫观、国内外道医相关机构或者国内外愿意和正在从事道医相关的企业。 2.道教协会和宫观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教职人员,道医相关机构和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传度或者冠巾人员。 3. 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无不良社会反应;
2.道教协会和宫观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教职人员,道医相关机构和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传度或者冠巾人员。 3. 企业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无不良社会反应; 4.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模范执行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积极配合协会秘书处的工作 1.国内外道教协会、国内外知名宫观、国内外道医相关机构或者国内外愿意和正在从事道医相关的企业。 2. 道教协会和宫观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教职人员,道医相关机构和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应为道教传度或者冠巾人员。 3. 企业应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无不良社会反应;4.副理事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另增设理事、常务理事各一名、会员50名,以机构的名义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向协会秘书处推荐一名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或副总裁,经批准,兼任协会副秘书长参与协会秘书处工作; 各分支机构迁址或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协会,以保证信息畅通。
单位会员单位享有的服务 1、 授予会员单位证书及铜牌。 2、在协会官方网站公布会员单位名称及业务范围。 3、可随时在中国道医协会网站首页 “新闻动态”栏目中发布相关信息。 4、享有协会网站上提供的供求信息服务。 5、可作为会员单位举办的重要活动的支持或指导单位。 6、优先参加有关展览会、学术研讨会、交流会、信息发布会、技贸洽谈会等活动。 7、协会提供专家指导服务。 8、法律咨询、援助,人才、技术、职业培训、国内外信息交流的咨询及业务联络服务。 9、向国内外投资机构推荐招商项目及信息的服务。 10、可向会员部提出申请,邀请协会相关领导参加企业主办的相关活动。
理事单位享有的服务 1、授予理事单位证书及铜牌。 2、在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理事单位名称。 3、可免费在中国道医协会网站首页 “新闻动态或道医培训”栏目中发布相关活动信息、新闻。 4、优先享有协会网站上提供的供求信息服务。 5、提名理事一名。 6、优先参加相关展览会、学术研讨会、交流会、信息发布会、技贸洽谈会等活动。 7、协会提供专家指导服务。 8、法律咨询、援助,人才、技术、职业培训、国内外信息交流的咨询及业务联络服务。 9、向国内外投资机构推荐招商项目及信息的服务。 10、可向会员部提出申请,邀请协会相关领导参加企业主办的相关活动。 |